银行贷款合同中加速到期条款的法律问题分析
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在借款人实际违法了贷款合同义务,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加速到期,收回借款。对于第二类对于其他合同的违约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在实践中,此类条款叫做“交叉违约条款”,是指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交叉违约条款在地贷款合同中也普遍出现,目的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一般而言,只有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极大扩展违约事件的外延,任何对于其他贷款合同的违约行为均可导致本贷款合同的提前清偿,这意味着借款人的期限利益可因其他违约行为被任意剥夺,这无疑是商业银行利用其贷款人加重借款人的责任。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的危险期间内,因交叉违约事件而导致的贷款加速到期债务人而为的清偿如果不能被撤销的话将会产生诸多不良的后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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