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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完善

出发,寻衅滋事罪的刑罚幅度不应高于被寻衅滋事罪补充的其他罪,否则的话很容易导致刑罚的失当,违反了最初的立法初衷和目的,出现殴打造成轻伤最高刑三年,殴打造成轻微伤最高刑五年这样严重的损害司法公平现象的对法治建设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将是极大的阻碍和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寻衅滋事罪的刑罚标准作出进一步的完善。为避免出现重罪轻判的现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解决好寻衅滋事罪和其他罪名的竞合关系,可以在新的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中作出规定:“实施前款行为,已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其他犯罪定罪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当某一犯罪行为达到其他罪名的追诉标准时,对行为人的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该犯罪行为,进而进行相应的定罪处罚,而不需要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对于刑法的正确适用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出台司法解释,解决立法不足作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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