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制度辨析及启示
在鞭刑的适用有数量的限制方面,对成年犯最高不得超过24鞭、对青少年犯最高不超过10鞭。二、新加坡独立之后鞭刑制度得以存在的原因(一)威权体制的主导作用新加坡的政治制度是一种威权体制,用新加坡前任总理吴作栋的描述的话,新加坡的民主模式是托管式的民主。人民行动党主导者新加坡的发展,可以说人民行动党就是政府,政府在社会的发展中起到决定的作用,所以人民行动党对于鞭刑的主张对于新加坡鞭刑制度的发展有着主导作用。李光耀不主张刑罚轻型化,极力主张保留鞭刑。在李光耀的回忆录中提到:“有人主张对待和惩罚罪犯应该从宽,认为刑罚减少不了犯罪,我从不相信这一套,这不符合我在战前、日治时期和战后的经验。”另外如果我们结合一下新加坡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我们就明白,鞭刑只是这一体制下的一部分。如谈到新加坡时,英语中有一句双关语:“Singapore is a fine place”。这句话的“fine”一词既有“好”之意,又有“罚”之意,因而此话可以说是“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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