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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区域如何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实行计划生育。”比如有些地方有着抢婚的习俗,目前已经逐渐没有了。比如有些傣族要求男孩去寺庙当俗家弟子也已经逐渐消灭。四、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民族区域适用的现状(一)立法现状我国当前的法律都是比较系统,也是比较规范,但是在很多民族区域的现状则不同,甚至是存在于国家法冲突的习惯法,并且不被包容,不适用国家法。比如,我国在民事方面,财产的范围是很广,包括了房屋、果园、林木、牧场、家畜等,但是少数民族却有着自己的规范,比如瑶族、土家族依旧延续的就是草标文化,将自己发现的物打上草标,别人就知道,就不会去拿走。这个就是与法律不一致,比如在继承方面,我国法律规定是男女都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独龙族则是都是男子继承,女子是不可以继承。婚姻方面,我国已经实行自由婚姻,限定年龄,但是很多民族的早婚比较多,且年龄都较小,都是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的。因此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是,国家法和习惯法的适用是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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