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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对家庭的干预限度

理实体。解释三第十七条第一款明显的将西方过于浓重的个人本位主义色彩拉入了家庭这个特殊的伦理实体,忽略了中国自身的家庭伦理进路。中国传统的家族私有制及其基础上的宗法人伦秩序所要求的家庭伦理的基本精神是家庭本位,即一切以家庭利益为重,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家庭利益。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存在与于中国社会长达几千年。而在西方,作为家族中的家父权在发展中则不断遭到限制,最后这个权利被缩小到一定的范围,个人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民主社会不断得到发展。在天赋人权的启蒙思想生根发芽之后,个人主义更是开始削弱家庭本位成为西方社会的主流思想。中国的家庭本位主义冲破束缚仍不过百年,中国式的家庭本位思想仍然对当前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对于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我们还需要时间去消化吸收,而不是脱离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性直接追求西方所谓先进的文化。以爱与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家,这个三五人组成的社会中最普遍最小并相对稳固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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