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划的公众参与法律问题研究
不足。目前,公众参与行政规划还处于“象征性参与”的阶段,公众有获得信息、发表意见、参加听证等权利,但是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力,离“实权参与”相差甚远。第三,普通公民的意见没有得到有效表达。政府在听取公众意见时,更愿意听取专家而不是普通公民的意见。专家和普通公民在参与过程中的立场并不相同,专家以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参与,其追求的是规划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普通公民则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其追求的是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我国行政规划过程中的纠纷,集中体现在利益矛盾方面。[4]如果普通公民的利益诉求不被重视,规划实施的阻力将增大,同时不利于维护社会和谐。二、行政规划公众参与现状分析(一)政府行政理念落后由于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权力行政”的理念占据了支配地位。行政主体往往只看到自己的“权力”,而忽视了相对人的“权利”。在实践中,当公权与私益相冲突时,行政主体不计后果地强行命令,甚至粗暴执法。这种行政方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