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强制法》基本原则
的原则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法发展水平的差距,做出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可以设立行政强制的法律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时,地方规章不享再有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但在行政处罚中,则享有“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权,以及在上位法规定的行为、种类、幅度内具体的设定权。(二)依法原则行政强制依法原则是行政法上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化,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权力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的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法定的“法”具体是指的是什么,学界存有有争议。姜明安教授认为,权限法定的“法”主要或基本上限于法律;范围法定、条件法定的“法”则可限于法律、法规;而程序法定的“法”则不仅应包括法律、法规,而且应包含规章。④行政强制设定的权限,依法行政原则中“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表现为行政强制设定权主要保留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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