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讼受案范围之内,所以目前无法单独提起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不过在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中,法院可以依照法律的位阶进行判决。如果学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法院可以不予采纳。另外,如果存在上级行政机关的《高等学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法院可以学校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该规章,存在与上位法的冲突而不予采纳。其次,在高等学校制定学生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可以通过学生代表行使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知情权来制约高等学校的权力。此外,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手册、公告的方式征求每一位学生的意见。另外,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听证会。在学校学生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后,学校要将文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手里,必要使以班或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最后,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学生可以行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启动权,以实现对高等学校权力的制约。高等学校的上级机关在制定《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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