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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为感官商标注册立法的必要性

营销手段的威力。在味觉营销方面,高露洁公司已经将其特殊的牙膏味道注册成了专利,可口可乐、雀巢、星巴克等国际大牌企业也设计了味觉商标。不同的消费者对不同的气味和味道有不同的喜好,只要企业收集相关资料运用创新的营销手段并且“对症下药”,就能在不同消费群体中形成顾客的品牌忠诚度,从而取得一定的收益,提高自己的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综上所述,倘若我国企业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方法之一就是创新运用新的营销手段。品牌营销专家马丁林斯特龙通过调查得出了一个结论:消费者忠诚甚至沉迷于某个品牌,最大的原因在于情感的触动和归属,而传统的营销手段已经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正是由于感官是激发情感纽带形成的最佳通道,所以新型“感官营销”带来的商机也在情理之中。既然感官营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带来如此大的收益,那么如何保证我国企业在感官营销上的坚定步伐?答案很明确,就是国家在法律上的保护。我国此次通过的《商标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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