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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浅论

有利于防止过分侧重口供的倾向。因为真实的口供具有极强的证明力,倘若允许口供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势必会使侦查、审判人员过分的依赖口供,甚至不惜以非法手段来获取,导致侵犯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人权。二是可以确保口供的真实性,避免以虚假供述导致的误判。口供因为容易编造也容易改变所以存在虚假的很大可能性,即使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无法确保其真实性。为了防止基于虚假口供而产生错误判决,就必要应用补强规则。补强证据在学术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要求补强证据总体上能独立的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这是相对较高的要求;另一种是要求补强证据达到与供述内容一致性,而且要能保证有罪供认的真实性,这是低限度要求。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证明精神就是针对后者对口供的一种补强,也就是保证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四、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具体实施在司法实务适用过程中,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实施也存在着种种漏洞,让执法者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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