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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危害性视角下新民诉法对其规制的意义

价值的恶意诉讼,无疑加剧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那些具有真正诉讼利益的当事人则无法得到及时的司法救济。因此,遏制恶意诉讼的发生是极为紧要的。三、新民诉法对恶意诉讼规制的意义诉权设置的主旨在于当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一定界限,超过了法律所保护的尺度,这种权利的行使将是不法的。针对日益增多的恶意诉讼行为,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两个针对恶意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一方面可以起到事前预防作用,减少恶意诉讼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规定了违法而会受到的相应的强制性措施,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规制恶意诉讼的主要意义在于保护正当合法的诉权的行使,防止个人为非法诉讼所侵害,在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具体来看,新民事诉讼法从三个方面对规制恶意诉讼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第一,第13条增加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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