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立法问题
可能因夫妻分居,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另一方,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家庭的义务,或滥用财产的共同管理权、或夫妻一方从事个体、合伙经营发生破产等原因,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从国外立法看,有些国家设有通常法定财产制和非常法定财产制,如瑞士、意大利;而有的国家设立了共同财产制的解除或撤销制度,如法国、德国等,以满足夫妻在婚姻期间基于特殊情况而实行分别财产制的需要。四、财产分配可通过合同、公证等方式实现,因人而异更具合理性有人认为,财产共有制度保护了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大多是指女性。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实现,如在婚前签订合同、进行公证,明确成立婚姻关系后财产的所有、分配、处置。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的背景不同,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财产分配的共识,兼顾到了个体实际的差异,更具公平和理性。也有人担心,不通过法律强制统一规定扶养、赡养等义务,占有主导强势的一方可能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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