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例谈表现代理与刑事犯罪
协调的法律体系内部就出现了矛盾,而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同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效力等级处在同一层次上,解决矛盾只能通过相互尊重各自的调整效果并协调一致的方法,而决不能粗暴地相互否定,或者说什么刑法优先或者民法优先。(三)该案如何定性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如下:首先,从犯罪对象来说,巢某领取8万元是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即这八万元不是在李某的授权下代为领取并保管的,不符合侵占罪犯罪对象“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的要求。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说,巢某非法占有履约保证金的犯意产生于占有8万元之前,而不是替他们保管财物之后,不符合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所以不构成侵占罪。其次,据上文分析,由于民法上对表现代理效力的肯定,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相对人权利得到保障,且事后九成监狱财务部门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了巢某冒领的履约保证金8万元和工程款15万元,即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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