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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的既未遂问题

行为仅仅构成处罚相对较轻的犯罪,甚至不构成犯罪,可见,转化型抢劫评价的核心关键应该是转化行为。但如果将实施转化行为应属于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再设置为高于一般抢劫犯罪,则扩大了该类行为犯罪既遂的范畴,有可能涉及重复评价。以基本行为为盗窃犯罪且数额刚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为例,由于盗窃罪与抢劫罪在数额巨大认定上的标准是一致的③,实施转化行为后,将整体行为定性为转化型抢劫,在法定刑罚主刑上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已经将转化行为进行了从重惩处的立法评价。如果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则一般应处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实施转化行为且既遂,则一般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实施转化行为之后仍未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则应认定整体行为为犯罪未遂,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基础上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方为合理,避免重复评价,造成罪责刑不相适应。综上所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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