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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初探

通过修订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二、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法律风险(一)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不符合规定劳务派遣机构是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当事方之一,除了要满足《合同法》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外,还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机构实施行政许可,没取得行政许可而从事劳务派遣业务,除该机构本身违法外,接受劳务派遣单位也将面临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果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不符合规定、没有取得行政许可,或与非从事劳务派遣的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因主体不合法,协议无效,可能被视为劳动者是通过职业中介介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在出现劳动纠纷时,有可能被确认为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还会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二)选择的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和数量不符合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作了明确界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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