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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调解制度简述

这对内地很有借鉴意义,我们需要改变政府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导局面,树立“社会本位”理念,支持社会成员有序参与社会的自治管理和自我服务,培育、吸纳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二)注重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社会管理是一项专业很强的事业,需要大量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才。但是,内地目前的社工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据调查,香港地区社工数占总人口的1.7‰,而我国只有0.3‰,存在较大差距。我们一方面培养了不少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70%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因找不到对口岗位而被迫转行。具体到调解员队伍,存在良莠不齐的局面,与香港相比,整体素质还有不小的差距,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注重类型化调解的发展我们长期以来形成了“人民调解是个筐,什么纠纷都往里装”的粗放型模式,并未关注调解员的专业特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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