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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就业性别歧视中行政救济法制化问题

企业在为男性和女性上缴的保险金额度相同,并且男性在女性生育期内,享受培训假、看护婴儿时间和其他婴儿护理时间。企业不再为雇佣女性员工,而多付出更多的成本。第四,建立女性职工三期内的经济补偿制度,由政府根据情况合理调配收缴比例。政府建立生育专项基金,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主要来源于性别调节税。(二)无差别退休制度法制化实行无差别退休制度,男女不因生理或人为原因限定退休年龄。根据现代多项调查显示,女性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而女性在工作中的决断力和亲和力也不逊于男性,甚至超过男性。充分利用女性人力资源,不仅有利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避免男性主导的局面,减少女性因差别退休制度,而带来的损失。实行无差别退休制度,最大的好处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职场价值,女性可以在自由的空间内得到自身权利的保障。(三)同工同酬制度法制化我国女性不仅在就业过程中遭受横向的性别歧视,即因生理、社会性别遭受的职业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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