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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中模糊性的功能分析

限,用词不能模棱两可、模糊不清。法律语言要严谨的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准确无误。二、法律语言模糊现象产生的原因(一)人类认识的局限性语言学家霍克斯认为“空间和时间事实上是一个连续体,没有固定的不可改变的界限或划分,每种语言都根据其自身的特殊结构去划分时间和空间。”世界上的事物远比用来描述它们的词语要丰富的多,即使人类对主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断深入,不断加强,模糊现象是始终存在的。(二)自然语言的本质属性语言是法律的载体,而语言本身具有概括性与不确定性,从而也会使法律概念变得模糊。人类语言尽管丰富多彩,但是自然界千变万化,瞬息转变,因此也不能够完全反映自然界发生的一切。由此,模糊语言的使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三)立法原则的概括性要求张文显认为“法律具有概括性,它是一般的、概括的规范,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可以被反复适用。”因此,法律就更加关注其适用对象的一般性而不是特殊性。这就使得法律语言的用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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