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以消费者协会为原告的消费公益诉讼模式之可行性分析
者提起诉讼等,另外,《草案》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三项消协的职能,分别是: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合理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3.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协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在这之前消协几乎没有亲自参加诉讼的经验,但是它有支持消费者诉讼的经验,而且它还有专门的律师团,这些使得消协从其自身的功能上满足了提起公益诉讼或者附带私益诉讼的理想原告的条件。(二)我国已有的团体诉讼的实践我国其他部门法中已有团体代为诉讼的规定,这种团体诉讼模式可以为消协所借鉴。比如2012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8条中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可以说和消协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非常相似。三、结语近10多年来,我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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