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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及不足

个派生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性、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凡是刑法,必须是被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式所表现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能规定犯罪和刑罚,但是两者都可进行司法解释以此来正确的解释与应用法律。排斥绝对不定期性是刑法中刑法条文确定性的表现。要求对刑罚,刑法必须明文规定犯罪的最低和最高期限以及犯罪的选择性期限及其适用条件。禁止有罪类推要求严格按照刑罚的具体条文来定罪处罚,禁止对新出现的犯罪进行定罪处罚。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即事前的罪刑法定即禁止重法(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溯及既往。由于法不溯及既往是对国民自由的保障所以禁止事后法仅仅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溯及既往,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使用新法。首先,适用罪刑法定原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在刑事法律中,立法者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以及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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