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行为的刑法控制分析
定惩罚力度不足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对于环境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合理,总体情况相对较轻。即使存在着少部分的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然而在刑法体系中最高的法定惩罚只有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生态环境资源的形成通常需要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如果出现各种程度的损坏情况,恢复到原本的形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面对着环境犯罪后果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现阶段刑法体系规定的惩罚力度总体上不足,特别是对单位判决的罚金刑和丰厚的经营利益相比没有对应的比例关系,所以对于有效地抵制环境犯罪行为所起到的作用较小。三、刑法手段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一)在环境污染刑法体系中确定严格的责任原则在严格的责任原则范围之下,犯罪意图并非是构成犯罪的主要条件。由于在这项原则标准下,只要被告人进行了某一项法律体系所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就确定为犯罪行为,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层面上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环境犯罪行为的责任意义主要在于从法律层面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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