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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也即不成立诈骗罪。但是财产型犯罪行为并不止侵犯的财产性法益,也还包括其他法益,例如,抢劫罪不仅侵害了财产性法益,也侵害了人身权利。笔者认为,任何一种犯罪都侵害了两类法益,即显性法益和隐形法益。显性法益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所明确保护的法益,也即刑法分则各章明确保护的客体;而隐形法益指的是犯罪行为的所破坏的是双方之间稳定和谐的状态。当显性法益或隐形法益受到严重的威胁时,刑法将抛弃自身的谦抑性。例如,《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扒窃行为以盗窃罪论处。笔者认为,扒窃作为一种多发性的违法行为,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严重的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进而导致扒窃所侵害的隐形法益显得尤为突出。所以,尽管大部分扒窃行为并没有造成的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刑法依然要将扒窃行为拟制为盗窃罪进行处罚。对于诈骗罪,道理也是一样的。当诈骗行为严重的侵害了隐形法益,这样的行为将受到刑法的规制。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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