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看法
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总的来说,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新时代社会信息化的产物。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环境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加上网络的特点,信息网络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承载体,其传播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作品的复制成本也变得越来越低,这些优点都积极地推进了全球的社会进步和发展,但同时,所引起各种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纠纷也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律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三、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要纠纷如今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一项发展速度最快,最为新颖的著作权权利之一,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纠纷也开始越来越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的问题主要在于:(一)无法认定包含文字的作品、图片或者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诉讼中取证方法的特殊性;(三)不同性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形式的网络著作权侵权中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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