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与完善

,甚至是政府也是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都有可能对经营主体产生影响。如自然人个人,在网络信息快速传递的大背景下,一个人在网络上所发布的评价语言都有可能大面积快速的传递,如果所传递的评价是不公正的,同样也会损害经营者的利益,造成扰乱经济秩序的后果。如政府部门,错误的决策和行政行为对经济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个影响甚至可能大于经营者对经营者的所能够产生的影响,甚至会帮助一部分经营者与其他的经营者进行恶性的竞争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主体约定的不准确,使得很多真正违背正当竞争原则的行为没有被囊括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影响了法律作用的发挥,导致一些实质意义上违法的行为在审理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除主体的问题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也比较有限,反不正当竞争法例举了11种不当竞争的行为,这使得很多新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在实际诉讼时无据可依。如所谓专家出面的咨询、访谈,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