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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类型及其刑事责任

人逃跑;隐匿、销毁或篡改证据;在官方询问中作伪证;提供虚假信息转移警方怀疑等,单纯的知情不举报和不抓捕并不构成事后从犯。由此事后从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帮助者实施并完成的犯罪属于重罪,二是行为人明知被帮助者实施了重罪,三是基于阻碍被帮助者被抓捕、审判和处罚的目的而行为的。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在我国通说认为这种情况甲乙构成共同故意犯罪,甲为主犯,乙为从犯;英美刑法对于这个案例也同样认为是共同犯罪,甲为一级主犯,乙为事后从犯。如此看来,英美刑法与我国刑法有相似之处,但英美刑法分类更加细致,有利于刑事责任的认定。从犯在刑事责任的规定方面,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有规定:“对于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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