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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治校与教学育人的连贯性

法律是涵盖国家所有的人,所有的行业,所有的方面,教育法规涵盖它所属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学校无一例外;二是国家的法律、教育法规,都是宏观的原则。实际操作之中,要在充分认识、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具体化。如果只是教条主义的来生搬硬套,不切合实际的具体化,只能是事倍功半,或者把学校搞得一团糟。这就是说,依法治校是毋庸质疑的,关键是教条主义的和不切实际的“治”是必须摒弃的。在治校过程中,作为防患、锄患于未然的“法制”,是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以法治校”,尤其是对受教育群体——学生,有其特殊的重要价值。不管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也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学校对学生的“治”都有共同点,那就是突出“法”治。因为教育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通过对人的培养教育实现为统治阶级的理想服务的目的。事实也证明,学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在校期间的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的基础如何,直接影响着他们在走向社会之后的社会境况。这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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