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关于生育权人权之理论思考

的观点,其更关注人权在社会中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关注的是人权的权利(right),即国家、社会应如何确立人权,并究竟如何实施人权。这两种定义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容易在实践中引起一定的歧义。比如根据《中国人权百科全书》定义的人权,如果将人的自然属性理解为人权的价值基础的话,那么,人的自然属性还并不包括人的人格、尊严、理性。而人的人格、尊严、理性,才是人权的真正的价值来源。如此,吸收《牛津法律大词典》对人权的理解,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夏勇先生对人权的理解,他的定义一定程度上综合了如上两种不同的观点,并对人权作了非常详细的阐述。“人权,依其本义,是指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人人的权利。’这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指权利,即是‘某某权利’;第二层指观念或原则,即‘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权利’。前者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学意义上的权利,它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构成。从不同角度,这些权利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