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权人权之理论思考
可以分为生命权利、自由权利;或者,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等。后者是关于人的一些原则,它由若干关于人及人类社会应该怎样对待人、尊重人的判断命题或原则构成,可简称为‘人道’。所以,一般说来。人权概念是由权利和人道这两个概念构成的,它是这两者的融合。⑩“不过,作为人权概念之构成要素的权利和人道是特定意义上的。这里的权利,是作为人权的权利,即作为‘每个人都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获得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的权利,而不是特权或某些特定方面的权利,这里的人道,是以主张权利为中心的原则,而不是只主张义务的原则。”(11)可见,人权实则包括人权之人及人权之权两个层面。前者指人的尊严和价值,后者指人道。“人权本身就是一个新型的权利概念,它具备权利概念的一般特征,所不同的只是加入了关于人的尊严和价值这一特定意蕴。人道原则倘若不与权利概念相结合,便会流于空乏,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