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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权人权之理论思考

或指向单纯的道德义务。中国古代有相当发达的人道思想,但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人权概念,笔者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法学上的权利概念,以致推行人道主义的崇高原则,只能寄望于开明君主,倾心于教化,或者靠道心佛性来显扬”(12)以夏勇先生的观点为基石,综合如上观点,人权可以被理解为:人权是人成其为人的基本权利,人权包含权利和人道两个层面的含义。从权利层面而言,人权是必须遵循的最低标准。从人道层面而言,人权的价值基础来源于人的尊严、价值、理性。人权无论其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与否,都应得到尊重与保护。二、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之论证对于生育权是一项应为人人普遍享有的基本人权,目前已经在理论界得到一定的支持。支持者一般从理论、法律规定两种进路,论证生育权为一项基本人权。理论进路的学者们一般从生育权的重要性、生育权的普遍性、生育权的道德性等方面论证生育权为一项基本人权。如有学者认为“生育是人类延续的重要纽带,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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