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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资自治

同在企业层面开展,无法克服劳动力市场在薪酬上的恶性竞争。因而无法稳定企业劳动关系,这既不利于企业获得稳定的劳动力资源,也不利于工会的组织开展,更无法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权的获取,因工资差别大所引起的辞职造成了劳动者流动率居高不下,从表面看似乎是确保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实则是劳动关系不和谐的真实反映。2.我国企业工会的组织状况无法胜任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工会的兼职化和行政依附性,是我国企业工会的基本特点。在国有企业中,党委副书记和副厂长兼任工会主席极为常见。造成了企业党委副书记与书记协商、副厂长与厂长协商。而在民营企业中,工会的组建率相对较低,已经组建工会的企业,工会主席多为企业主指定,此种情况下实难指望工会主席会超越自身利益,站在工人立场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走过场,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才是他们的主导思想。浦东新区的调查资料显示,绝大多数企业实行集体合同是上级工会要求实行这个制度,而企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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