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资自治
理层和员工要求实行的比例较低。集体合同一般并没有充分协商,流于形式现象较为严重。[4]3.企业层面的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很难将非标准用工纳入其中,使他们的利益边缘化粗略统计,我国非标准用工占全部用工的30%左右。目前,非标准用工的入会率非常低,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尽管法律规定他们既可以加入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以加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但实践中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存在着实际的障碍。对于用工单位工会而言,劳务派遣工不是用工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遣工无法借助用工单位的工会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而对于劳务派遣单位工会而言,一方面大量的劳务派遣单位没有组建工会,即使组建了工会因劳务派遣的分散性,使得员工之间无法形成稳定的联系,无法形成共同的意志,不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无法获得工会有效的保护。因而企业层面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不利于对非标准用工的劳动条件提供集体保护。三、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劳资自治(一)由劳资管制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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