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银保合作”模式有关欺诈的认定
发展呈现上升趋势。然而在“银保合作”制度盛行之下,也引发不少问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许多银行职员在存款业务时夸大买保险利益忽略保险风险诱导储户;更有甚者推销说存款赠送保险,“存单”变“保单”,银行与保险公司打“擦边球”,引发了信誉危机。银行欺诈储户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小城市以及农村地区,由于当地人们对理财产品缺少了解,给银行职员误导储户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些中小城市以及农村地区的人们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打官司丢人,加上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维权意识不高,所以发生下述事件时大都会以花钱买教训、自认倒霉的态度结束纠纷;对维权意识稍高的储户可能会与银行及保险公司协商或者向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投诉,而银行和保险公司互相推诿,最后都不了了之。2006年云南省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郭女士为原告,以云南省某银行分行和某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合谋实施合同欺诈,制造虚假保险合同非法占有原告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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