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体系的构建
它需要脚踏实地。法律本身是不足以唤起人们对它的信仰的,人们的法律信仰是凝聚在法律践行背后的某种社会效果,只有当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和道德标准与法律社会正义得到耦合时,它才能被信仰。因此,法律信仰需要“良法”和信仰“良法”的人们。当下大学生对事物的认识往往注重实践,不喜欢被说教和灌输,具有一定的反叛性。而法律信仰本身就具有亲历性的特点,法律信仰绝不是被灌输出来、被教导出来的,而是一个真切的体验过程,是基于人们对法律的自觉信服和尊敬。然而,“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它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6]从过程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法律制度本身,还是法律践行都需要人的参与,必将会打上时代发展的烙印。其法的权威和法律信仰都将存在于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绝非一成不变。现实中,大学生经常看到校园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出现“法”的背离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