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方法和主张
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凡具有两上以上国籍的人,得被他所具有国籍的每国家视为各该国家的国民。”为此种情况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对于上述问题,国际私法的通行做法都不能解决。笔者认为,若解决上述问题,以下两种方法可以起到有效的作用:第一,利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私法领域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当然也是国际私法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意思自治原则既体现了民法意义上平等,又有效地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就上述问题而言,若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就不存在对当事人合法利益能否得到保护的担忧,也不存在各国争相适用本国法律的情形。另外,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因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院的裁判的情形,从而促进整个司法程序的进行。由此可见,意思自治原则不失为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最理想办法之一。第二,利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若当事人不愿或不能做意思表示,或者当事人所选之法明显对其自身有利的且不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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