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损害民事责任探讨
还包括环境权益的损害。(二)核损害实例历史上曾发生过三次较严重的核泄漏事故。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大爆炸,直到如今,发生地仍是一片狼藉,被称为“鬼城”,而且永久性残疾儿达数十万,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仍将年度预算的5%用于补偿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受害者。另两次是1979年的美国三哩岛核泄漏事故和1987年的戈亚尼亚核事故。而最近发生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据说其危害级数不亚于切尔诺贝利事故。福岛核泄漏事件不仅是日本一国的事情,而且是国际事件。日本政府公布了初拟的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损失赔偿方案,东京电力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日本政府则将通过一个新设的“核电站赔偿机构”协助赔偿。根据这一方案,东电用于赔偿的资金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东电自有资金、政府依法向东电支付的事故保险金和“核电站赔偿机构”的筹资。赔偿对象初定为福岛第一核电站半径30公里以内、福岛第二核电站半径10公里以内的每个家庭。然而核事故造成的环境损失和后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