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考察
母在遗产分配前未死亡,但在继承开始后表示放弃继承权情形下的影响。此种情形同理与上一种。此外如果说放弃继承权的父母在遗产分配前死亡的情况下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尚有保护失去父或母的子女的利益之考虑的话,父母在遗产分配前未死亡的情形下则没有这一考虑。4.父母在遗产分配前既未死亡,也未放弃继承权情形下的影响。根据《继承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遗产继承权利。按照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的观点,如果将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将分得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等的遗产。一般来说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人都分别拥有独立的家庭,子女继承人的子女也拥有同父母相等的继承权就意味着子女继承人的子女越多,其家庭从被继承人那里继承的遗产就越多。但是子女越多可以供养子女继承人的人越多,其生活条件就可能更好,而子女少的子女继承人生活压力可能就会更大。因此这样的遗产分配是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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