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作为犯罪的思考
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哪些犯罪可以由作为构成,哪些犯罪不可以由作为构成,哪里犯罪不仅可以由作为构成还可以由不作为构成,我国刑法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标准。这就容易导致在认定犯罪的时候由于标准的不统一而有所偏差,不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二)构成上的特殊性鉴于现行刑法对不作为犯罪规定的不完善,从而导致在许多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必要的麻烦,学者们在理论界早就展开了研究,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见解:第一种认为仅在总则中作出规定即可。⑤这种见解的不足之处在于,仅仅在总则规定而不在分则中作出规定容易让人感觉这种规定是抽象笼统的,容易扩大对于不作为犯罪的处罚范围,同时也难免有违反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之嫌。第二种见解主张在分则中对不作为犯罪的具体罪名和构成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没有必要在总则做一般的规定。⑥但是持这种主张的学者忽视了刑法整体结构的完整性。第三种见解则是主张在刑法中不对不作为犯罪作出具体的规定,而是在立法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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