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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证人补偿费用承担和支付主体

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制度设定成一样,难免牵强,若说相似性,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相似的地方更多。毕竟自诉案件是刑事诉讼的一类案件,其审理程序是依照公诉案件普通的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的,解决的也是被告人的罪与刑问题,涉及国家刑罚权的问题,这就不仅仅关乎被告人和自诉人的利益,还事关公共利益与安全。因此,自诉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补偿费用应由国家来承担。(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证人补偿费用的承担主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其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以刑事案件的成立为前提。这使得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处理程序上必须依附于刑事诉讼,它必须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并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必须是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否则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有肯定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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