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渎职犯罪“损失”的认定
国家机关的日常工作,只要出现了侵犯国家机关工作的行为,就可以定性为渎职罪。从维护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角度出发,查办渎职犯罪,对损失结果进行认定,惩罚渎职犯罪人员。无论是物质或者非物质、直接还是间接,对国家机关的工作造成了损害,影响到国家机关的工作都应该定性为渎职罪,不能因为没有损失结果的发生,就不追究法律责任,这样不但不能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无法起到很好的警戒和督促作用。第三:渎职犯罪“重大损失”中包含非物质性损失和间接性损失,符合罪刑法法定原则。确认构成渎职犯罪必须具备损失结果(特别是损失的数额),绝大部分的渎职犯罪行为都是依照损失结果认定的,如果没有损失认定结果,那么自然就不叫渎职犯罪。但是,任何法律条款只是对社会活动的局部约束,在立法上面会存在诸多疏漏,并且法律是需要人去实施的,所以司法人员对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是重要作用的。渎职罪损失认定因为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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