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渎职犯罪“损失”的认定
以在认定过程中需要全面合理,因此将非物质损失和间接损失划入到渎职罪的“重大损失”范围中,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第四:渎职犯罪“重大损失”中包含非物质性损失和间接性损失,也是符合我国重点打击渎职犯罪的司法实践。对于渎职犯罪损失结果范围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认为渎职犯罪的损失只含有有形物质的损失而把无形的非物质损失排除在外,另一种是认为渎职犯罪的损失包含有形物质损失和无形的非物质损失。在现实中因为渎职犯罪导致无形的非物质的损失也是存在的,国家机关单位人员渎职行为被国内外媒体报道,对我们政府在国内外的形象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为官员的渎职犯罪,使得政府的威信下降,影响到一方社会的稳定。通过现实中种种的渎职犯罪的案例,不但造成严重的物质性损失,也造成严重的非物质损失,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损失,“损失”都是客观存在的,而“损失”大小对是否构成渎职犯罪和量刑的轻重都是起决定性因素。三、渎职犯罪中损失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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