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研究
指享有拒证权的人及诉讼当事人。依据该法第157条、第158条的规定,当事人主要是指检察官、被告人及法官,侦查人员并不包括其中。通过对我国和国外法律条文对比可以看出,我国新刑诉法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上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可见立法者对此的重视,也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二、侦查人员出庭现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的阶段,容易出现庭审过程混乱的情况,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必然带来挑战。(一)部分侦查人员对庭审缺乏经验,在法官进行询问时不能完整表述在原有的法律中,对被告人是否可以询问侦查人员没有明确的规定,证据质询程序也不完善,在庭审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被告人对侦查人员肆意污蔑和指责的情况。部分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也很容易担心自己背上不尊重被告人权利的包袱,对被告人的无理质问不能及时制止,庭审收到严重影响。(二)反贪侦查人员从幕后走向台前,使幕后工作的侦查人员被曝光,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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