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研究
查人员出庭作证比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更为广泛,证人出庭作证只是对客观事实作证,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要对客观事实作证,还要对作证内容和侦查过程中的程序性作证,包括侦查过程中是否采取了诱供和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的搜集,以及搜查和扣押程序的合法性,这显然比证人作证的内容更广泛。三、反贪侦查人员在出庭作证阶段的应对措施(一)侦查人员应当加强新刑诉法和取证规则的学习,掌握合法的取证要求,避免取证过程中的程序不合法问题。侦查人员要抛弃口供本位的理念,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证据的新途径。在侦查阶段要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配备专业的通路设施和技术人员,做到审讯过程中的全程同步录像,笔录和同录一致。加强审讯的策略,提高侦查人员搜集证据的能力。不能刑讯逼供和诱供,通过加大对犯罪嫌疑人赃款和赃物的追查力度,搜集言词证据之外的其他证据,成功的击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二)检察机关要对侦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位,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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