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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老”:刑事宽容制度透析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做出这项规定主要是考虑这类人群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劣势地位,属于弱势群体,国家出于对他们权益的保护才做出如此规定。我国也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有一定的认识,司法部曾出台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规定“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只是这个文件的立法统筹层次较低,不具有强制性,为此在具体执行中,老年人这一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必须将老年人应当获得法律援助这一权利规定到立法当中,才能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体现刑事诉讼制度对犯罪老年人的人文关怀精神。所以建议在《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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