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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制度

企业作为诉讼的当事人之一。协议担当又名任意担当,是对于纠纷控制权的转移,将管理权通过协议转让给他人,当然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而协议的,例如银行不良资产的管理者就属于这一范围内。虽然这一学说可能还会存在一些漏洞或者不足之处,但是就目前来看,笔者比较认同这种说法,诉讼担当人的概念不至于使当事人的范围过于扩大,也不会局限于直接利害人。(三)诉的利益说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这就出现了许多除法定权益和约定权益之外的关于自然权益的纠纷,例如QQ币虚拟财产的拥有者、纪念性物品的所有权人就无法利用前者学说来解决这一当事人问题。诉的利益说的提出正是弥补这一领域的缺失,对于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二、民事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所谓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它与民法上的权利能力相对应。这是考察一个人是否具有特定案件当事人一个首要前提。某人具备当事人能力,就意味着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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