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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到控辩双方的平等,有效避免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旧观念,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二)警察出庭作证对于排除非法证据的意义目前在我国,警察非法取证的情况在很多基层公安机关还普遍存在,这也是为什么到了审判阶段经常出现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原因。违法取证一方面损害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使被告人的口供出现不实的情况不利于法官的居中审判,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使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这对于我国长远的社会安定是极其不利的。警察出庭作证的规定,反向刺激了警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通过法庭宣誓、对非法取得的证据的排除以及伪证罪的威慑,可以促使警察在侦查阶段必须采取合法的手段,以有效避免出现侦查阶段取得的证据最后在庭审中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确立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以及法治国家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带头出庭不仅有利于监督警察依法办案,而且有利于鼓励正当的警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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