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可以追求,因此才使得防卫过当的处罚得以轻于相应的犯罪。根据上文阐述的必要限度损害结果一说,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有两部分。在正当防卫认可的范围内,损害结果与防卫意图相统一成立的正当防卫受到法律的认可,属合法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部分,客观来看与一般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无异的,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则关键在于主观罪过形式。由于防卫过当行为本身也是正当防卫行为的延续,在这一个行为之中不可能同时并存防卫意图与违法犯意两种主观形态。因此,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部分,若是主观为防卫意图,则为防卫过当所致,依法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若主观为违法犯意,则为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无减轻或免除情形。而防卫意图与违法犯意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主观正当性。前文所述防卫意图分为防卫认识与防卫目的,而判断主观正当与否则完全在于防卫目的是否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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