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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法上的无因管理

,效力主要有两个层面的东西,第一个层面是阻止了侵权违法性,第二个层面是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形成法定的债之关系。(一)阻却违法性无因管理是一种未经法律规定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无因管理旨在保护他人合法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法律上对此予以肯定,排除违法性,所以,干预他人事务,利于本人,并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则对其加以肯定,排除违法。从请求权的角度来看,无因管理的请求权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肯定的,所以在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比较上,首先应考虑的是无因管理,当无因管理请求权成立时,则可否定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因为侵权是由于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及损害财产的行为,法律对此采取否定的态度,是受到法律禁止的行为。所以当成立了无因管理时,则否定了侵权行为,形成了阻却违法性。(二)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义务关系1.管理人的义务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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