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探析
的改革项目之一。为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颁布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展量刑建议的试行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开展量行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对量刑建议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规定,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将全面开展量刑建议。[2]新刑诉193条将量刑程序首次纳入到庭审程序当中,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此规定只是明确了庭审中应就量刑有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并没有明确肯定量刑建议制度,至于该如何量刑没有具体规定。三、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构想(一)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我国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包括量刑建议的幅度过大、庭前证据开示制度不健全,同时量刑建议制度在贯彻与落实中也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高采纳率反映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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