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自律发展中的信誉机制评析
级方面的空间却越来越大。三、信评机构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掀起了对信评机构进行法律改革的浪潮,主要表现为三种进路:其一,通过修补信誉机制和出台法律激励措施,激励信评机构作出优质评级;其二,推翻信誉机制,建立外部监管新法律制度;其三,肯定信誉机制的某些合理成分,同时构建外部监管法律体系,笔者暂将其形象地称为“中间路线”。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也同样面临对信评机构改革进路的思考与选择问题。通过上文分析,单纯的自律路线在现在较为敏感的经济环境之中,似乎受到了强烈的阻滞;全然否定信誉机制强化外部监管,有不可避免地打击市场信心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因此,在保留信誉机制的前提下,完善外部监管法律体系方为上上之选。(一)我国信评机构信誉现状分析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信评业已初具规模,截至2008年,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统计的法人机构共有80家,2006年和2007年两年内,评级机构对借款企业主体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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