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续、犯罪嫌疑人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初步证据等。上一级检察院如批准,应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会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下级检察院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不同意批准,应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将不予批准决定书送达下级检察院。○20需要注意的是,上一级检察院侦查部门在审查是否应当批准时应秉承“谨慎审查、审慎批准”的原则,重点审查具体案件是否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对不符合条件的可积极建议下级检察院采取其它强制措施。于此同时,本级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对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其次,切实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根据新刑诉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权归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可协助执行,但不可越俎代庖,代替公安机关执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办案风险。另外,根据《规定》第120条,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21从监督内容上看,监所检察部门主要审查是否及时通知被监视人家属、是否在羁押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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